一、合同违约的几种情形
经济活动中的违约形态,表现形式是多钟多样的,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态:
1. 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:
不履行指的是合同一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,却以种种理由故意不履行;不适当履行指的是合同一方虽有合同履行的行为,但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.
2. 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
一般瑕疵履行指的是: 合同一方的履行行为存在瑕疵,这种瑕疵实质上减少或丧失了履行行为的价值性和有效用性;加害履行指的是: 合同一方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,还造成了对合同另一方的财产、人身的损害.
3. 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
根本违约指的是:合同一方的行为是完全违背了合同的目的;非根本违约指的是:合同一方的行为,部分违背了合同的目的.
二. 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
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: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,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,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.
法律认定赔偿损失责任通常有四个要件:
1. 是有违约行为,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;
2. 是有损失后果,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财产等损失;
3. 是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,违约行为是财产等损失的原因,财产等损失是违约后果;
4. 是违约人有过错,或者虽无过错,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.
三. 赔偿损失的方式
赔偿损失的方式通常有3种:
1. 是恢复原状: 恢复原状指的是,回复到损害发生前的原状;
2. 是金钱赔偿: 违约后的恢复原状,实践中一般比较困难,所以金钱赔偿相对简单.
3. 是代物赔偿: 没钱赔偿,用同等价值的货物赔偿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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