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机构及办理地点:
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(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B座、C座)。
立案时间:
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:00至下午17:00。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。
联系电话:
咨询电话①:010-87983310 业务范围①: 受理并承办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。
咨询电话②:010-87983400 业务范围②: 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。
咨询电话③:010-87490103 业务范围③: 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出证管理。
咨询电话④:010-87490031 业务范围④: 备案及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书、农民工工资保函(工程保证保险)。
法律咨询电话:
仲裁申请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劳动关系证明(如劳动合同、工资条等) 提交申请 → 仲裁委受理 → 组庭开庭 → 调解或裁决 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,从权益受损之日起算 。